【退貨說明】

1.依照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消費者享有7天猶豫期之權利(收到商品後隔天起為第一天);但猶豫期並非試用期,所以您退回的商品需要全新未經開封,且包裝需完整,才能辦理退貨、退款,商品一經開封,恕無法辦理退貨,敬請見諒。

2.收到商品超過7天,恕不接受退貨、退款,如需退貨,請務必於收到商品的7天內與我們聯繫。

3.退貨商品或優惠組合不接受部份退貨。

4.欲退貨商品,須保持寄達商品原外貌(含商品/配件等等...)妥善包裝後,以指定方式寄回我們指定地點。

5.已使用之優惠券/購物金於完成結帳後即不再有效,退貨申請成立後也無法取回優惠券/購物金,敬請見諒。

6.當您於任何管道提出退貨申請後,即代表同意退貨原則。

【換貨方式】

1.若您收到的商品有瑕疵損壞 / 寄錯商品,請即時與我們聯繫。

2.須保持寄達商品原貌(含商品/配件等等...)妥善包裝後,以指定方式寄回我們指定地點。